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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领导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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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12月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委组织的“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验收团到达克拉玛依市。12月8日下午18时,克拉玛依市教委在友谊馆为验收团举办专场文艺汇报演出,全市7所小学8所中学共15个规范班的学生、部分教职工,和克拉玛依市、新疆石油管理局有关领导,共796人参加活动。 友谊馆正门有三个卷闸门,加上馆南北两侧,共有七个对外出入口,但当时只打开了正门右侧的一个卷闸门。同时,大厅内通向两侧回廊的太平门,只有北侧靠舞台的太平门打开,其余都是封闭的。所有封闭的门都用铁链铁锁锁着。友谊馆的电工出差在外,掌管钥匙的人不知去向。 此前,友谊馆工作人员知道:舞台部分灯具与幕帘距离太近,曾多次出现过事故,也烧坏过幕帘。据克拉玛依广播局器材科长王致瑞证实:两个月前,他们在友谊馆组织活动时舞台上就曾经烤燃过幕帘,经及时扑救,未酿成火灾。 演出的师生们16时就到场了。18时整演出开始,第一个节目是《喜庆秧歌》。市办主任毕建国的女儿毕艺娜和管理局生活总公司工会干事朱华的女儿悦悦参加了这个节目的演出。毕建国拍完照后在台前等女儿下场。朱华因对女儿表演的摄像效果不好,和同事到大厅外检查摄像机——刚调整好摄像机就听到场内起火了。 第二个节目《春暖童心》是第八小学的节目,校长张莉和音乐老师张艳就站在舞台侧面。演出即将结束时,舞台上方一盏1000W的碘钨灯烤燃了纱幕。工作人员急忙拉上大幕,企图扑灭并保持会场秩序。不到半分钟,火势由于幕布封闭舞台而形成爆燃,强大的气浪带着燃烧的幕布冲向会场。 这场向领导们汇报的演出,就在这“春暖童心”的表演中转变为一场浩劫! ==让领导先走!== 此刻,是本次事件的焦点:一个女领导站在舞台前拿着话筒叫同学们不要动,坐下来,“让领导先走!” 在这场浩劫刚刚开始的时候,“让领导先走!”——向世人宣示了人类最丑恶的,灵魂?滋生这个灵魂的土壤,文化? 克拉玛依市副市长赵兰秀站起来喊“切断电源”,并叫毕建国立即报警,然后自己到舞台疏散学生。很快,她被火浪打倒。被救出时,脸部90%和双手严重烧伤。在受伤的两个领导中,除了赵兰秀,还有克拉玛依市教委副主任唐健。 唐健是汇报演出的组织者,当时主持会场。他事后说:大火烧起来曾组织大家疏散,但是火太大,没有多久他就支撑不住了,只好赶快离开,从北侧回廊跑到前厅。他脸部受到轻度烧伤。 据尹德朝在《凤凰卫视》刊载的《克拉玛依火灾悲记》中记叙,一个不愿透露姓名的第三小学五年级侥幸逃生的男孩说: 他坐在大厅约十七八排的位置上,看到一个领导拿着话筒喊:“不要乱,不要动,让爷爷叔叔们先走!” 舞台爆燃后,在通向大厅后面太平门的通道上,挤倒的同学被后面的同学压成人山,他的老师冯利敏疯了似地把同学们从地上拉起来;他亲眼看到同学杨凡抱住一逃命领导的腿,那领导一脚踢开了杨凡,杨凡咕噜咕噜从人山上滚下去…… 在回廊里,他看到一个领导席上的女领导抢先进了男厕所,并反锁了门。十几个孩子举着烧伤的手喊:“阿姨,让我们也进去吧,阿姨我疼、我呛,让我们也躲躲吧。”他还说:“阿姨这是男厕所,你进错了。” 回廊通往前厅的门也锁着,他找到一个没有铁栅栏的窗,但爬不上去。是一个曾经为他们拍照的夏令营辅导员,把他托送上去,但自己却最终倒在窗下。 在安葬受难者时,他看到了老师冯利敏的坟,看到了同学杨凡的坟,也看到了那个救他的夏令营辅导员、克拉玛依市党校电视大学宣传干部刘志军的坟。 最后,他在电视里看到了那个独霸厕所的女领导,戴着手铐。 初二学生金素敏说:我们那阵都站起来了,一个女的站在领导席前面,拿着话筒说让我们不要乱,坐下来,我们就坐下。班上两个男生没听话溜走了——这是金素敏班上惟一未受伤的孩子。 还有其他幸存者也都能证实:有个女领导说了“让领导先走!” 演出报幕员周雅静说:“在通道里,一个爷爷用力推开我们往前跑。我认识他,他就是演出前我给他献鲜花的那个爷爷。” 以上这些,都是好事的人们调查和记叙的。 以下三人的行为,则是经检察院证实的: 克拉玛依市教委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况丽,是汇报演出的策划者和现场组织者,也是可能从中获得最大回报的人。此时,她只身躲进北侧回廊厕所,砸碎窗玻璃,并关闭厕所门。事后,上百名被烟雾和毒气致死的学生陈尸在这个厕所门口。 新疆石油管理局副局长方天录,在第一时间离开火场后,他的头部脸部及手臂轻度烧伤,立即钻进轿车赶往医院。在路过消防队时,他甚至没有及时报警。 克拉玛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张华堂,只身躲进北侧回廊厕所,全身而退。 很多被有毒气体窒息的孩子身上,有成人的皮鞋足印,而且不止一个!——这,也是经检察院证实的。 但,在审理的法庭上,这些都没有作为证据被调查,也未被追究责任。尽管媒体上一直在不点名地披露“让领导先走!”这句骇世的话,但政府从未正面答复和和回应,也从未直接否定或辩解。 ==火场上的二十分钟== 大火只肆虐了二十分钟。在这二十分钟里: 毕建国已经看到女儿向他走来,但他马上转身去报警,在离开大厅前就被爆燃的气浪冲倒。他报警完返身回到友谊馆时,唯一出口的卷帘门已经降下大半,门下的空间塞满了人。他跑到友谊馆侧面,和油田规划设计院的几个小伙子砸开了木门,但里面还有锁着的铁栅栏门。孩子们舞动着脱了皮的小手哭喊……他从浓烟里隐隐看到女儿在喊“爸爸……”毕建国再次去报警。等他再回来,砸开铁栅栏门,孩子们已被烧得无法辨认了。 不止一名家长,还有许多热心的市民,都在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都看到了隔着铁栅栏呼救的孩子……咫尺之遥,而他们,只能用血肉之躯去撼动钢铁。 承担此次灭火任务的消防支队驻地就在距友谊馆几百米的准噶尔路。然而,十几分钟过去了,消防队还没到。而终于到来的消防队员,也无法打开这些铁栅栏门。直到第三辆消防车,才带来了破门的消防斧。 朱华迎着人流冲回大厅,先拖出两名学生,再挣开大家的阻拦,又冲了进去……清理现场时,人们在前厅发现了一个带摄像机的中年妇女,紧紧抱着一个短裙烧尽的女孩。但那个女孩不是她的女儿悦悦。 第八小学音乐老师张艳,先冲出来给姐姐张荣打电话:“姐,友谊馆着火了,快来帮我救学生!”丢下电话端起一盆水冲进火场。——为什么她能进入友谊馆而毕建国却来不及,合理的解释是:她的电话是打给姐姐的,毕的电话是报警的,我们的火警电话要比常人间的电话更耗费时间。 第一小学辅导员李萍和12个学生的座位在大厅倒数第二排,在看到大幕拉上时就立即带领学生们跑向前厅。刚跑到唯一开启的那个卷闸门前,舞台爆燃的气浪把她和学生们扑倒,卷闸门开始下落。李萍抗住铁门,12个学生在门外人们的帮助下都获救了。但在她身边一起看节目的十岁儿子疼疼,还隔着卷闸门在喊“妈妈!”她双手和脸严重烧伤,昏倒在卷闸门外…… 李萍其他很多同样坐在后排的同事和学生们,没有能够逃离灾难。他们之中有些就倒在卷闸门前,被压在最底下,身上是被践踏的足印。 第七中学政教主任周健,第六小学司机李月霞,撑着整个友谊馆唯一的逃生门——失控下落的卷闸门。最后,他们都倒了下去。周健刚领了结婚证,商定元旦举行婚礼。 第一中学副校长倪正性,几次把学生推出火海,自己被烧得面目全非。他的遗体张开双臂,在墙边围护着几位死去的学生。 第二中学初三班班主任阿米娜,冲出大厅后,回头看见自己的学生还在里面,又转身冲进火场……她没有能够再出来。 第六小学校长王素岩抱起两名学生冲出来后,又哭喊着冲回去再抱出两名学生。当她再次冲进去后,再也没有出来。 第三小学学生媛媛也是被一位上了年纪的女老师抱上窗台而获救。她止不住泪水,“没有那位老师我肯定活不了,也不知她是死还是活……” 第八小学遇难师生最多,达82名。他们坐在领导席的左右两侧,其任务之一是向领导献花。 第八小学校长张莉和张艳一起在舞台侧面等学生下场,火起后也一起救助学生。最后,张莉和张艳的尸体都紧紧抱着孩子,无法分开。孩子家长说:“别分了,既然他们生在一起,死也在一起吧……” 第八小学三年二班的退休返聘老师孟翠芬,头和背已被烧焦。但她两臂一边护着一名学生,其中一名学生的心脏还在微弱跳动。 第八小学三年级二班的43名同学遇难36名,6名严重烧伤。贫困生吴磊,当晚因为没有按规定穿校服而被打发回家。12月9日早晨,她准时到校,看到的只是幽落的校园和紧闭着的教室。当她问:老师,我们班的同学都到哪里去了?老师禁不住抱着她放声大哭…… 大火造成323人死亡,其中有284名学生,教职员18人。还有4名一般干部。132人烧伤,60多人重残。 自治区教委验收团25人有17人遇难,其余全部受伤。他们对友谊馆地形不熟悉,也未在危机时刻得到当地领导的引导。 克拉玛依市的3名市局领导(新疆石油管理局与克拉玛依市政府同级)和17名教委成员,除赵兰秀和唐健受伤外,都奇迹般安然脱险。 四、火场之外 以下这些人的孩子都参加了演出: 邮电局职工刘震新赶到友谊馆时,迎面遇上两名烧伤的学生,他一边用摩托车送孩子上医院,一边哭喊着女儿的名字。当他返回来时,大厅已是一片火海…… 儿科副主任阿丽娅抢救伤员时,亲属告诉她:孩子还没回家。阿丽娅流着泪说:“你们去找找吧,我还要抢救这些孩子……”当再次看见亲属走进来,她立即瘫倒在抢救台前…… 普外科护士长马晓晋对同事们说:“你们抢救时,帮我看看有没有我的孩子,有告诉我一声。”最终,马晓晋是在白布下看见了自己的孩子,当即昏倒在地。 …… 在殡仪馆: 一个小女孩,化着彩妆,身穿白色的芭蕾舞裙。她完全没有烧伤而是被浓烟毒气窒息,象是睡着了一样。已经是第二天了,她的家人抚摸着软绵的尸体,不相信她已经离去。年迈的奶奶跪着求法医再做一次鉴定…… 前面讲到的刘志军,被烧剩一米多焦黑的遗骸,膝下已经没有了。半截皮带上的寻呼机不停地响着……他母亲是在轮椅上度晚年的残疾人,当晚一直在呼唤自己的儿子。直到第二天中午,寻呼机电池耗尽…… 一位父亲呆坐了一整天,身旁是烧焦了的女儿。他没有眼泪,没有哭泣,没有亲人陪伴,只是紧紧握着那双已经变黑了的小手…… …… ==对大火责任人的处理=[ 大火过后,随即对部分当事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理,并进入司法程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作出处理决定: 撤销谢宏的新疆石油管理局局长兼安全委员会主任,管理局党委常委、副书记和克拉玛依市委常委、副书记职务,并建议自治区人大罢免其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给予克拉玛依市委书记兼新疆石油管理局党委书记唐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新疆石油管理局副局长尼牙孜·阿不都拉和自治区教委副主任、“两基”评估验收团负责人刘东行政降级、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给予克拉玛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华堂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并建议克市人大罢免其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撤销克市总工会主席兼新疆石油管理局工会主席阿不来海提·克尤木的党内职务,并建议罢免其工会主席职务。 克拉玛依市教委副主任唐健,克拉玛依市教委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况丽,新疆石油管理局工会文化艺术中心主任孙勇、教导员赵忠铮,友谊馆副主任阿不来提·卡德尔,克拉玛依市教委普教科科长朱明龙、副科长赵征,以上七人被撤销行政职务、开除党籍,并被依法逮捕。 友谊馆主任兼指导员蔡兆峰、值班人员陈惠君被刑事拘留。 友谊馆值班工作人员刘竹英、奴斯拉提·玉素甫江被收容审查。 新疆石油管理局副局长方天录被撤销行政职务,开除党籍;克拉玛依市总工会副主席兼新疆石油管理局工会副主席岳霖由有关部门建议工会罢免其副主席职务;以上二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审查。 1995年5月30日,克拉玛依市人民检察院向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公诉词中,提到“当时在场的领导者和组织者事先没有任何应急准备,没能及时有效地组织指挥疏散和抢救”;特别提到“况丽发现火灾险情后,没有组织学生疏散,很快躲进了女厕所”;指出“赵兰秀、方天录和教委组织这场演出的有关人员,责无旁贷地应当承担监护责任,应当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承担预见义务,造成严重后果当承担责任”。 公诉词认为主要教训有以下几条:1、官僚主义害死人;2、形式主义要不得;3、必须强化安全意识。 公诉词认定: 被告人阿不来提·卡德尔、刘竹英、陈惠君、努斯提拉·玉素甫江四人“违反规章制度,对工作极端不负责任,或强令电工脱离岗位,违章冒险作业,以致造成特大火灾,伤亡惨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应按“刑法”第114条之规定,从严惩处。” 被告人岳霖、孙勇、赵忠铮、蔡兆锋,和被告人赵兰秀、方天录、唐健、况丽、朱明龙、赵征,“均构成玩忽职守罪。根据他们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应当依法惩处。” 特别,“鉴于被告人赵兰秀、赵征在舞台起火时作了一定的救助工作,请法庭在量刑时酌情考虑,从轻处罚。” 根据在网上仅查到的,一份格式不那么规范的“1994年12月8日克拉玛依火灾责任人判决书”,认定: 被告人阿不来提·卡德尔,“是这次重大责任事故的主要直接责任者。” 被告人陈惠君,努斯拉提·玉素甫江、刘竹英“是造成事故惨重伤亡后果的直接责任者。” 被告人蔡兆锋,“对火灾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被告人孙勇、赵忠铮,“对火灾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被告人岳霖,“对火灾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被告人赵兰秀、方天录,“对事故伤亡后果负有直接责任。” 被告人唐健、况丽、朱明龙、赵征,“对严重伤亡后果负有直接责任。” 上述被告人的行为分别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玩忽职守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分别判决: 一、被告人阿不来提·卡德尔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二、被告人陈君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三、被告人努斯拉提·玉素甫江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四、被告人刘竹英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五、被告人蔡兆锋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六、被告人孙勇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七、被告人赵忠铮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八、被告人岳霖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九、被告人赵兰秀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十、被告人方天录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十一、被告人唐健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十二、被告人况丽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十三、被告人朱明龙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十四、被告人赵征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分。 一审判决后,除赵征外,其余被告均提出上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法院1995年10月11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笔者没有查到上述人等之外的其他安然脱险的克拉玛依市领导名单。应该把他们列在这里,让世人知晓他们的所为。 ==被绑架的民意和局势的稳定== 对比大火发生后94年12月进行的党纪政纪处理及进入司法程序的名单,和95年5月的审理和判决,一个重大,而令人不免疑惑的是克拉玛依市副市长赵兰秀。 大火过后向公众公布的党纪政纪处理及逮捕、拘留、审查中的13人名单中没有赵兰秀。但1995年5月30日克拉玛依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诉中唯独添加了她一人。她在1995年5月24日从乌鲁木齐赶去上海做手术时被逮捕。 我国政府领导配置体系中的“无党派、知识分子、少数民族、妇女”代表,被戏称为“无知少女”,赵兰秀就属于这类,在克拉玛依市政府中分管教育。在此次大火中,应该说她尽了自己的所能。火起后,位于前排就座的她,先叫属下快去报警,然后只身上前救助学生,并身负重伤。公诉词中将她与方天录、唐健、况丽、朱明龙、赵征统称:“作为迎接‘两基’评估验收团的领导者和组织者或汇报演出的组织者或参加活动的教育中心负责人,在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大型集会时,事先没有防止未成年学生人生安全事故的措施和要求,火灾发生时又未正确履行及时有效地组织疏散在场人员的特定义务”。但无论如何,她与其他五名被告在大火现场的作为,是有着根本的不同的。尽管公诉词中最后提到“赵兰秀、赵征在舞台起火时作了一定的救助工作,请法庭在量刑时酌情考虑,从轻处罚”,最后的判决是:赵征免予刑事处分;赵兰秀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克拉玛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张华堂,只身躲进北侧回廊厕所,全身而退。在最后的处理中,张华堂仅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并建议克市人大罢免其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处分。 对此,《南方都市报》在2006年12月的“周末重稿”中,发表了署名张悦的文章《克拉玛依大火:一个轮回后的真相》。文章先用了三个段落回顾当年大火的经过,接下来用了两个段落“不是所有领导都逃走了”和“那些被判刑的领导们”专门谈赵兰秀。文中借国务院新闻办指导、中国外文局主办的中央级外宣刊物《对外大传播》记者申宏磊之口称:“……12年来,媒体和舆论都被民意中感性的部分绑架了。至少要让人知道,并不是所有的领导都是贪生怕死之辈。” 平心而论,赵兰秀确实被待不公,也可说冤枉。民众中也确实有不够冷静的情绪,也有对事实了解不够全面的问题。但,赵的不公和冤枉,民众的不冷静和不全面,源于何因呢?我们不妨回头梳理一下大火过后媒体,或媒体背后的导向,以及社会反映。 当时流传在民众口中,并引起最大民愤的,就是“让领导先走!”这句话。但无论是公开媒体的报道,还是官方的正式表达,都回避了这句话。在最后的公诉词和法庭宣判中,也没有对此加以调查、核实,证实或是正误。 媒体的表现可以借用事后中央电视台杨伟光台长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说过的一段话来说明: 克拉玛依大火死了一些小孩,我看完这个节目,节目做得很好,也很感人。但我说克拉玛依的群众情绪躁动得很厉害,我说这个节目播了以后,是会对当地群众情绪的一种平息,还是火上浇油?如果火上浇油的话,就不能播;如果能平息他们的情绪,不会闹事那就可以。问题是那边已经白热化了,你现在播了这个,会使那些失去孩子的父母亲友愤怒起来以后,向领导施加压力。……三天以后,中宣部发出正式通知,克拉玛依有关报道不要再报,局势很不稳定。 回避事实,掩盖真相,就能稳定局势?!这样的稳定,是什么稳定?是民心的稳定,还是表面秩序的稳定? 在这种势态下,在提起公诉的前一周,对半年前未被列入处理名单的克拉玛依市副市长赵兰秀实施逮捕,并最后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是不是变得有了另一种解释? 赵兰秀确实被待不公和冤枉,但这不是由于“媒体和舆论都被民意中感性的部分绑架了”,而是她为了局势的稳定,做出了某种牺牲! ==当年的罪人们都渐渐过上了正常的生活== 据张悦的《克拉玛依大火:一个轮回后的真相》介绍: “赵兰秀没有坐一天牢,马上就保外就医了”,并长期在上海治疗与生活。“新疆石油管理局把一套100多平米的房子给她‘借用’”,“待遇恢复了,按照出事前的待遇发工资,现在有2000多元一个月,看病也能报销了。” “方天录到西安工作了一段时间,现已回到克拉玛依,和同案其他一些到了年龄的罪犯一样都退休了。也有一些被安排到外地工作的人,选择不再回克拉玛依。” “市教委的况丽当上了一家保险公司克拉玛依分公司的总经理”,“还重新入了党”! 张悦在文中说:“多年之后,当年的罪人们都渐渐过上了正常的生活。” 事发时的克拉玛依市委书记、新疆石油管理局党委书记唐健,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几年后官复原职。他当时不在现场,但事后通过电视台向全市人民道歉,据说当地民众反映是:很奇怪。很不正常。很滑稽。很无聊。 据说:在正式录制节目前,他就开始放情痛哭了几分钟,被工作人员搀扶出演播室。之后,才开始照读文稿。 ==284名“童心”的身后== 十四年来,官方从未有过任何公开的纪念活动。 十三周年的时候,在中央电视台记者陈耀文的博客《陈耀文·斯基的阳光地带→回望:克拉玛依“12.8”特大火灾的善后》中,可以看到以下访客留言: 受害者亲属|IP地址:218.242.24.*|2007/12/08,10:27 ……我们为了给孩子讨说法、讨公道,我们从1995年到2005年中多次到北京上访,数次到自治区上访,我们静坐、摆花圈换来的是一哄、二骗、三镇压,其中有多少人被抓进了公安局。孩子被害十三年了,到现在孩子的死亡证明都没有发,孩子的户口却早已被注销了,他们这样做难道就不违法吗? 2006年3月我们想通过法律来给孩子讨公道从我们为数不多的退休生活费中捐了一些钱联名起诉,要求政府发给我们孩子因公牺牲证明(因为在埋葬孩子的时候政府认可的他们在孩子的墓碑上写着因公牺牲,墓碑的落款是新疆石油管理局,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立)。当时我们起诉书送递克拉玛依市他们没有办法给我们一个回答,让我们到自治区高院;我们拿着克拉玛依的回执来到自治区高院,交了九千多元钱。一年多了我们多次去自治区高院他们总是说退回克拉玛依了…… 受害者亲属|IP地址:218.242.24.*|2007/12/09,17:49 13年了,遇害的284名中小学生的家长们至今拿不到孩子的死亡通知书。…… 13年了,遇害的284名中小学生的家长们至今拿不到当初承诺的因公牺牲证。…… 13年了,遇害的284名中小学生的家长们至今看不到当初承诺修建的因公牺牲纪念碑。…… …… 在同一篇博客中,我们还可以看到: <pre>市局“12.8”特大恶性安全责任事故善后工作小组会议纪要【1994】1号 1994年12月26日,市局“12.8”特大恶性安全责任事故善后工作小组在局2号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一次会议,组长谢志强同志主持了会议。与会成员怀着沉痛的心情向“12.8”特大恶性安全责任事故的遇难者默哀3分钟。会上,戴明梓同志宣读了市局党委《关于成立“12.8”特大恶性安全责任事故善后工作小组的通知》和善后工作小组的工作原则,谢志强同志就工作小组的工作范围作了说明,蔺相友同志对市局内部的《克拉玛依友谊馆火灾情况通报》进行了说明,对不实之处作了纠正。……议定了如下事项: …… 四、善后工作小组提出的需要市人民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善后工作处理办法,要通过市人代会和职代会以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并对遇难者直系亲属和伤残者发证书。 …… 市局“12.8”特大恶性安全责任事故善后工作小组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 号 市局“12.8”特大恶性安全责任事故善后工作小组会议纪要【1994】2号 1994年12月28日,市局“12.8”特大恶性安全责任事故善后工作小组在局2号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二次会议,副组长戴明梓同志主持了会议。会议就因公死难的称呼问题、对“12.8”因公死难者及其直系亲属负责到底的范围、对“12.8”因公伤残者终身负责的范围和对因公死难者及其直系亲属负责到底的部分具体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决定了如下事项。 …… 四、关于对因公死难者及其直系亲属负责到底的部分具体问题: …… (2)同意发因公死难证书。…… …… 市局“12.8”特大恶性安全责任事故善后工作小组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1:对“12.8”因公死难者(暂用)及其直系亲属负责到底的范围 …… 6、因公死难证书问题 …… 注:目前已统一了以上九条,还有个别问题在议。 附件2:对“12.8”因公伤残者终身负责的范围 …… 8、伤残鉴定及伤残证书问题 …… 注:目前已统一了以上九条,还有个别问题在议。 </pre> ==孩子们的天地== 大火过后,克拉玛依市政府曾向全国宣布:在火灾现场建立纪念馆,以纪念死去的孩子,并警示后人。但,在之后的三年间,劫后的友谊馆就那么沉默地伫立着。 1997年,据《克拉玛依日报》报道:8月21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友谊馆处置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所作的《关于友谊馆处置问题的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指出,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中,赞成保留友谊馆的占35.6%;赞成拆除友谊馆的占64.12%。市人大常委会依据民意调查结果和常委会多数组成人员的意见,最后决定拆除友谊馆的剧厅和舞台,保留友谊馆的前厅。 9月24日15时整,友谊馆长60余米的大厅被炸毁,仅留下了30米宽10深的前门和前厅。原来三个卷闸门和两边的窗,变成五个拱门;穿过前厅,在原来进入大厅的太平门位置,对应的五个拱门直通向后面的人民广场。友谊馆的遗址变得象是牌坊或牌楼的样子。前厅楼上两层,有人说是乒乓球训练基地,有人说变成了西餐厅。 还有人说:人民广场上300多盏路灯象征着死去的亡灵。这是决策者的初衷呢,还是具体修建者的暗示?或仅仅是人们心愿的寄托?至少,没有准确的亡灵数字相对应,更没有一个个具体的姓名——人的姓名。 克拉玛依城区西北角,一条笔直的路,5.5公里处左侧路口,拐进去1.3公里就是小西湖公墓。进公墓后前行500米,左转,再走800米,是小西湖公墓C区。周围是荒滩枯岭,人迹罕至,235名师生(有一名学生安葬在新疆昌吉)就安息在这里。其余维吾尔、哈萨克、回、达斡尔、锡伯、蒙古、俄罗斯、苗等八个少数民族70人安葬在克拉玛依市区近郊的民族墓地。17名验收团遇难者全部运回乌鲁木齐下葬。 看墓的老伯说:“虽然过去这么多年了,但还是没有人把新坟埋在这些孩子周围。这里是那些孩子们的天地。” ==12.8遇难者名单== 本文已经很长了,最后,还是想逐一列出所有亡灵的姓名,包括17名验收团遇难者。<br> <small><small> 一中(33)<br> 教师: 倪正性(男)汉<br> 学生: 赵 蕾(女)俄罗斯<br> 苏 菁(女)汉<br> 朱晓文(女)汉<br> 李 萌(女)汉<br><br> 王小婷(女)汉<br> 龚 雯(女)汉<br> 张 媛(女)汉<br> 张 蕾(女)汉<br> 王 晶(女)汉<br> 张晓婧(女)汉<br> 卫 威(男)汉<br> 王 琦(女)汉<br> 刘怡琼(女)汉<br> 罗 鹏(男)汉<br> 崔 磊(男)回<br> 于 航(男)汉<br> 李跃骥(男)汉<br> 李 敏(男)汉<br> 郭 冰(男)汉<br> 刘江峰(男)汉<br> 崔 波(男)汉<br> 周 磊(男)汉<br> 罗晓丹(男)俄罗斯<br> 罗晶晶(男)回<br> 李蓬勃(男)汉<br> 朱明强(男)汉<br> 糜 鑫(男)回<br> 石 磊(男)汉<br> 解丽娟(女)汉<br> 朱 颖(女)汉<br> 王 涛(男)汉<br> 吴 彬(男)汉<br> 二中(5) 教师:<br> 阿米娜·达吾提(女)维,教师<br> 学生:<br> 阿里木江·阿不都哈克(男)哈<br> 阿地里江阿(男)维<br> 皮尔东·库尔班(男)维<br> 满苏尔江·阿不来提(男)维<br> 三中(9) 学生:<br> 刘 敏(男)汉<br> 刘 钰(男)汉<br> 袁 媛(女)汉<br> 刘 耘(女)汉<br> 何 勤(女)汉<br> 马晓晶(女)汉<br> 孟 凡(男)汉<br> 李 萍(女)汉<br> 刘玉霞(女)汉<br> 四中(17) 学生:<br> 周 萍(女)汉<br> 潘 艳(女)汉<br> 王峥嵘(女)汉<br> 刘 芸(女)汉<br> 潘进军(男)汉<br> 聂俊荣(女)汉<br> 谢玉凤(女)壮<br> 刘伟伟(男)汉<br> 张 臣(男)汉<br> 刘琳丽(女)汉<br> 尚春花(女)汉<br> 董万荣(女)汉<br> 易爱华(女)汉<br> 朱万疆(男)汉<br> 朱 叶(女)汉<br> 秦玉君(女)汉<br> 胡小山(男)汉<br> 六中(5) 学生:<br> 李 根(男)汉<br> 方 华(男)汉<br> 白剑强(男)满<br> 李 兵(男)汉<br> 王 涛(男)汉<br> 七中(4) 教师:<br> 周 健(男)汉<br> 学生:<br> 王 东(男)回<br> 李小彪(男)汉<br> 刘 童(男)汉<br> 八中(6) 学生:<br> 艾克拜尔·买买提江(男)维<br> 艾斯卡提·阿扎提(男)哈<br> 艾克白尔·马合木提(男)维<br> 努尔买买提·吐尔逊(男)维<br> 乃衣木江·木合塔尔(男)维<br> 帕尔哈提·阿不来提(男)维<br> 一小(18) 教师:<br> 陈桂兰(女)汉<br> 学生:<br> 孙作为(男)汉<br> 托里盖(男)哈<br> 郑亚伟(男)汉<br> 罗 鹏(男)汉<br> 闫综岸(男)汉<br> 疼 疼(男)汉<br> 王 翔(男)汉<br> 胡燕燕(女)汉<br> 郑小颖(女)汉<br> 闫 莉(女)汉<br> 张冰雪(女)汉<br> 蔡 静(女)汉<br> 韩 娜(女)回<br> 田 娜(女)汉<br> 董 竞(女)汉<br> 黄 斌(女)汉<br> 于 洁(女)汉<br> 二小(3) 学生:<br> 罗 勇(男)苗<br> 纪 元(男)回<br> 张晓丽(女)汉<br> 三小(42) 教师:<br> 冯丽敏(女)汉<br> 孙桂梅(女)汉<br> 学生:<br> 杨 璐(女)回<br> 严 成(男)汉<br> 刘 静(女)汉<br> 周 洋(男)汉<br> 张 维(女)汉<br> 张 宁(男)汉<br> 赵强强(男)汉<br> 谢 玮(男)汉<br> 何 欢(女)汉<br> 张 磊(男)汉<br> 方 焜(男)汉<br> 陈 鹏(男)汉<br> 切力扎提(男)哈<br> 袁 玎(女)汉<br> 帕哈尔丁·阿不拉(男)维<br> 周 彬(男)汉<br> 王 睿(女)汉<br> 赵 玮(女)汉<br> 穆丽坦·格依木(女)维<br> 彭 鹏(女)汉<br> 颜世伟(男)汉<br> 周丽娟(女)汉<br> 胡 博(男)汉<br> 申 毅(男)汉<br> 谭 菲(女)汉<br> 佟晨洁(女)锡伯<br> 刘 凯(男)汉<br> 毛中原(男)汉<br> 郑登峰(男)汉<br> 胡西米盖尔(女)维<br> 马尔哈尔巴(女)维<br> 李 莉(女)回<br> 胡晓东(男)回<br> 熊 蕾(女)满<br> 张 乐(男)汉<br> 龚 明(男)汉<br> 杨 帆(男)汉<br> 李 婕(女)汉<br> 付 亮(男)汉<br> 叶尔扎提(男)哈<br> 四小(16)<br> 教师:<br> 哈力切木·依不拉普(女)维<br> 学生:<br> 古丽米娜(女)维<br> 阿迪拉·斯提瓦尔地(女)维<br> 帕提曼·肖开提(女)维<br> 皮洛热(女)维<br> 木合塔尔江(男)维<br> 艾斯卡尔(男)维<br> 阿不力克木·阿不来提(男)维<br> 艾尔肯江·吾买尔(男)维<br> 沙根别克(男)哈<br> 吐尔逊江(男)雄<br> 古丽巴哈热木(女)维<br> 玛拉提(男)哈<br> 阿不都热西提(男)维<br> 米合来依(女)维<br> 阿里旦(女)维<br> 五小(17) 教师:<br> 高茹惠(女)汉<br> 学生:<br> 王 利(男)汉<br> 侯 培(男)汉<br> 汪 旭(男)汉<br> 张 晗(女)汉<br> 孙妍婕(女)汉<br> 张媛媛(女)汉<br> 尹思敏(女)汉<br> 陈 楠(女)汉<br> 田 甜(女)苗<br> 马 婷(女)回<br> 张 静(女)汉<br> 何翔飞(女)汉<br> 陈丽娟(女)汉<br> 冯 艳(女)汉<br> 齐 甜(女)汉<br> 韩建国(男)汉<br> 六小(27) 教师:<br> 王素岩(女)回<br> 彭月芳(女)汉<br> 李月霞(女)回,司机<br> 唐文婕(女)汉<br> 关 莉(女)汉<br> 学生:<br> 邱文娟(女)汉<br> 张 娟(女)汉<br> 房 静(女)汉<br> 崔 俊(女)汉<br> 刘敏娜(女)汉<br> 范国强(男)汉<br> 胡小月(女)汉<br> 张颖鑫(男)汉<br> 马菁菁(女)汉<br> 郭 峰(男)汉<br> 李 伟(男)汉<br> 马 跃(男)回<br> 贾 宁(女)汉<br> 陈 伟(男)汉<br> 马 英(女)回<br> 陈浩敏(男)汉<br> 李 洁(女)汉<br> 史 玲(女)汉<br> 王 上(女)汉<br> 毛秉贤(男)汉<br> 王 成(男)汉<br> 邵淑霞(女)汉<br> 七小(18) 学生:<br> 吴海燕(女)汉<br> 朱春霞(女)汉<br> 纪晨晨(女)汉<br> 刘 洁(女)汉<br> 张洁凤(女)汉<br> 曹 璐(女)汉<br> 李 洁(女)汉<br> 阿丽玛(女)蒙古<br> 秦 喆(女)汉<br> 李 佳(女)汉<br> 杨文杰(男)汉<br> 哈依努尔(男)哈<br> 李 龙(男)汉<br> 刘 飞(男)汉<br> 胡 强(男)汉<br> 路灵彬(男)汉<br> 张 磊(男)汉<br> 卡力哈尔(男)哈<br> 八小(82) 教师:<br> 张 莉(女)汉<br> 张惠玲(女)汉<br> 张 艳(女)汉<br> 周 真(女)汉<br> 孟翠芬(女)汉<br> 学生:<br> 黄 静(女)汉<br> 古丽曼(女)哈<br> 马 婷(女)回<br> 许 洁(女)汉<br> 翟箐箐(女)汉<br> 马尔旦(男)维<br> 薛东亮(男)汉<br> 张 阳(男)汉<br> 德都勒·孟娜(女)达斡尔<br> 张 蕾(女)汉<br> 刘 亦(女)汉<br> 杨雪婷(女)汉<br> 陈 琳(女)汉<br> 白 雪(女)汉<br> 吴晨曦(女)汉<br> 白 洁(女)汉<br> 邱 博(男)汉<br> 巨 嘉(男)汉<br> 陈 鹏(男)汉<br> 兰莹莹(女)回<br> 朱 静(女)汉<br> 刘 挺(男)汉<br> 鲁 军(男)蒙古<br> 田洪波(男)汉<br> 石 磊(男)汉<br> 房 翔(男)汉<br> 高雪淙(男)汉<br> 王 悦(女)蒙古<br> 汪雪峰(女)汉<br> 贾 洁(女)汉<br> 李 慧(女)汉<br> 李 炫(男)汉<br> 古丽皮拉(女)哈<br> 刘 玥(女)汉<br> 田 斌(男)汉<br> 朱 博(男)汉<br> 方 明(男)回<br> 周 仪(男)汉<br> 合玛提·波拉提(女)哈<br> 刘 洁(女)汉<br> 阿克巴尔江(男)维<br> 锁 平(男)回<br> 程 成(女)汉<br> 李 翔(男)汉<br> 徐冬玥(女)汉<br> 刘聪鹤(女)汉<br> 郑筱雪(女)汉<br> 李 翠(女)汉<br> 周 婧(女)汉<br> 陈小庚(男)汉<br> 青 欢(女)汉<br> 兰 希(女)汉<br> 刘 璐(女)汉<br> 马 鑫(女)汉<br> 石 蕾(女)<br> 邹 倩(女)汉<br> 孙文静(女)汉<br> 孔立俊(男)锡伯<br> 刘 莹(女)汉<br> 张 杰(男)汉<br> 王 茹(男)汉<br> 陈 瑞(女)汉<br> 毕艺娜(女)汉<br> 高晓寅(女)汉<br> 张 川(男)汉<br> 马 玎(男)回<br> 曹 婧(女)汉<br> 陈 玲(女)回<br> 艾孜买提(男)维<br> 赵 兵(男)汉<br> 李 睿(女)汉<br> 宋 涛(男)汉<br> 李 业(男)汉<br> 陈 钰(女)汉<br> 王云川(男)汉<br> 徐 超(男)汉<br> 许 妙(女)汉<br> 刘志军(男)汉,党校电大<br> 朱 华(女)汉,局生活总公司工会<br> 李月菊(女)汉,局运输公司幼儿园<br> 阿提坎木·吐尔洪(女)维,克区民政局<br> 自治区教委(17)<br> 李岳汉(男)汉,自治区教委督导室正处级督学<br> 阿克木江(男)维,自治区教委正处级督学<br> 买迪(男)哈,自治区教委普教处副处长<br> 乃比江(男)维,自治区人民政府科教处副处级调研员<br> 王新康(男)汉,乌市天山区教育局教研室主任<br> 张建新(男)汉,乌市新市区教育局教研室主任<br> 夏尔班(女)哈,自治区教委师范处干部<br> 乔长荃(男)汉,自治区教委体卫处副处长<br> 艾尔肯(男)维,自治区人事厅干部<br> 赵连玉(男)汉,自治区教委计财处干部<br> 李劲松(女)汉,自治区财政厅文行处干部<br> 梁君怡(女)汉,自治区教委教研室干部<br> 冯 江(男)汉,自治区教委普教处干部<br> 阿里木(男)维,新疆教育报刊记者<br> 哈自艳(女)哈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委干部<br> 艾尼热西提(男)维,自治区教委工农教育处干部<br> 吴文斌(男)回,昌吉州教育局督导室副主任<br></small></small> [[file:克拉玛依大火死难者.jpg]] [[file:克拉玛依大火受害者家属.jpg]] [[file:先走的领导们.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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