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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 哀泉下骨之凄然,叹匪共党之荒诞,庆丰十余年,健身又加晨,民众不得以长安。今试作此篇,聊苦中作乐,不知所言。 {{Mottomo | gray = yes | 天生万物以养人 | 本次健身为[[支那]]历史上伤亡人数最多的大型活动,为[[毛泽东|毛腊肉]]大厦的建立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鼓掌! }} {{Event}} {{Discomfort|degree=较严重|reasons= *大量现实暴力内容 *较频繁的血腥内容 *偶尔的性暴力内容 *可能的心理暴力内容 *可能造成阅读者创伤闪回 *与迫真特色主义价值观格格不入 }} {{Terminfo | image = File:Fdfzxzx.jpg | imagecap = “运动啦!运动啦!” | exp = 割命无罪,造反有理 | place = 支圈 | rating = -1 }} “大健身”为浪人群体对[[毛泽东|毛腊肉]]主导的文化大革命的蔑称,语出江青等人在各地宣传迫真马列斯腊邪教时常喊的“运动啦!运动啦!”,是浪人群体对[[支那]]压迫史的苦中作乐的称呼,也可用于规避[[真理部]]审查。 据不同学者研究估计,大健身期间[[支那]]地区死亡人数约为200-2000万不等。在10年狂热的健身中,各地群众热衷运动而忽略了其他方面的发展,因此经济停滞不前,知识分子遭到迫害,中华文化受到严重笋丝。而[[真理部]]至今未完全承认他们在健身中的过失,也有诸多[[毛左]]热衷于为健身和[[毛泽东|毛腊肉]]开脱。 == 人员笋丝 == 健身期间,非正常死亡人数极高,方式极多样,被广泛认为造成了严重的人道主义灾难。这些血腥的灾难大多由党国公权力一手造成。 === 死亡人数 === 在健身期间,人口主要死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大复活,私刑,自杀,精神暴力,批斗致死。死亡人数在172至2000万不等。 *根据中国人民日报出版社于2011年出版的《交锋—当代中国三次思想解放实录》、安徽人民出版社于1998年出版的《沉冤昭雪:平反冤假错案》,以及其它文献记录,在1978年12月13日的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时任中共中央副主席、十大元帅之一的叶剑英披露,文革期间“死了2000万人,整了1亿人,浪费了8000亿人民币。” *依据美国知名政治学教授鲁道夫·拉梅尔于1991年所著的《一百年血淋淋的中国》,文革期间的非正常死亡人数约为773万1千人,即每1万人口里死亡96人。 *依据作家张戎和知名历史学家乔·哈利戴于2005年所著的《毛泽东:鲜为人知的故事》,文革期间至少有300万人非正常死亡。 *依据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等四个部门于1996年联合编著的《建国以来历史政治运动事实》,文革期间共有172万8千余人非正常死亡,其中13万5千余人被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死刑、武斗中死亡23万7千余人,另有703万余人伤残。 *依据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前所长、台湾大学历史学系教授陈永发于2001年所著的《中国共产革命七十年》,保守估计文革期间的非正常死亡人数约为172万以上。 *依据美国斯坦福大学教授安德鲁·G·魏昂德和加州大学欧文分校教授苏阳于2003年发表的学术论文,他们研究了1520份中国1987年后公开的县志,估计文革期间在中国农村地区:75-150万人非正常死亡、相似数量的人口永久伤残、3600万人遭到不同程度的政治迫害。 来源:http://zh.wikipedia.org/wiki/文化大革命#死亡人数 === 酷刑方式 === 健身期间,为体现人民在同类相残创造“成绩”方面的想象力,表达人民对于[[毛泽东|腊肉]]的忠心,民间和赵家的酷刑方式百花齐放,多彩多样,包括但不限于(首字拼音排序): *拔人河:使用人进行五马分尸,造成死亡较困难(分尸所需力量一般高于正常人类所有),折磨过程较痛苦。 *抄家:无偿取走财产迫真充公以饱[[小粉红|红小兵]]和[[赵家人|红色贵族]]私囊。 *打夯:将人作为建筑物地基为迫真革命事业献出生命,类似活埋,可能对已被埋起的被批斗者造成二次伤害(如在其身上打桩等)。 *戴高帽游街:处理“牛鬼蛇神”的普遍方式,字面义。 *刀刑:该类刑罚主要为割去受害者身上某一部位,例如鼻子,耳朵,手指,生殖器,膝盖,脚趾等以造成痛苦并进行人格侮辱。 *火刑:将人捆在柱上(一般为金属制或木制)并加热,一般用来处理死刑,在少数不造成死亡的案例中可能造成严重烧伤和终身行动能力剥夺。 *老虎凳:形式较多样,一般为通过外力造成膝盖反常弯曲或十字韧带撕裂,部分为强迫固定姿势以造成腿部组织坏死。可在一定时间剥夺行动能力,降低越狱可能。 *殴打:全球最广泛且最普遍的酷刑方式。行刑者一般在工具上发挥想象力。健身期间,为体现行刑者的优异的上肢力量进而展现其健身成果,一般使用重仪器,如钢制散鞭,水火棍等。可能造成行动能力降低,严重者可致人死亡。 *喷气式批斗:在批斗会上,强制性地按扭住被批斗者的头、颈、背部,使其上肢和下肢呈90度,乃至更甚;把被批斗者的两只胳膊向后上方或向侧伸直,如同喷气式飞机翘起的两个翅膀似的。头部向地,臀部高撅;同时在胸前还给挂上黑牌。时间长了,颈脖勒出血痕,腰酸背痛,血脉不畅,四肢僵直。类似于强迫鞠躬。对于无辜的[[支那]]士人来说,是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惩罚。该批斗方式在文学作品中描写最为广泛,有理由怀疑其为各大区域造反派最喜爱的健身项目。在此摘录一句季羡林先生对其的反讽:在这里,我必须向发明者奉献出我最大的敬意,他们精通科学技术,懂得喷气式飞机的构造原理,才发明了喷气式批斗法。这种方法禽兽们是想不出来的。人为万物之灵,信矣夫! *强迫进食:强迫糖尿病患者喝尿,强迫正常人吃煤灰等。可能意在侮辱(例如摄入少量排泄物),也可能意在致人伤残(如摄入大量水),一般为两者皆有之。 *水刑:形式较多样,一般目的为造成短暂窒息以达成逼供目的。常见手段有在被批斗者口鼻上蒙纸并滴水;将水、汽油等液体混合物灌入被批斗者鼻腔或呼吸道;将被批斗者头部摁入水中等。 *坦克碾压:公开使用坦克对人进行碾压,一般会先对受害者肢体缓慢地进行碾压,当其流血到一定程度后,然后再碾压过受害者头部,使其死亡。 *剃阴阳头:“阴阳头”是指把人的头发剃一半、留一半的发型。通常是一种侮辱人的做法。个别极端的行刑者,甚至对眉毛也同样剃一半、留一半。对于[[支那]]这种极端注重“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民族来说,这种刑罚耻辱性极强。目前最早关于其耻辱性的记载可见于曹操以砍发代替砍头。 *武斗:多见于造反派和正常群众之间,一般为造反派持棍棒锅铲等殴打民众,有甚者于军火库偷窃枪械进行扫射,一般造成较大人员及财产笋丝。 *压杠子:将人在十字架上绑成跪姿,用粗木杠压在其小腿上,两位行刑人踩在杠上,可造成肌肉撕裂和行动困难。 *指刑:因手指(或脚趾)神经末梢较多,对痛觉较为敏感,该类刑罚主要目的为在这些部位造成痛觉以逼供。常见手段如拔去指甲,在指甲中穿针,夹手指等。 *坐土飞机:类似喷气式批斗,但被批斗者其臀部绑上炸药等并点燃,意在处决。 在党性当道,主张阶级斗争,推行暴力革命的社会环境下,酷刑是必然的产物。在此后,[[真理部]]将酷刑归为所谓派系斗争,向所谓“反革命集团”推卸责任,虽对其进行否定但从未进行反思,更不认为自己的极权行径有任何问题。这种在裆的专制领导下滋生的血腥和野蛮的奴性还会在[[支那]]存在多久,笔者暂时蒙在中南海里,,, === 大复活 === 健身期间,为体现以毛腊肉为核心的裆中央无限神力,在全国各地组织了多起大复活事件。因复活事件层出不穷,本条目尚不能全部列出,还请海涵。被复活者多为所谓黑五类分子,也有反对地方官僚(事实上其中很大一部分仅为提出了委婉的建议)的群众组织。匪共甚至给了这些罪该万死的人一个重新做人的复活机会,哭哭。 本条目按复活开始时间排序。 ==== 北京红八月 ==== 红八月指1966年8月,也可指该月发生在北京城的一系列复活活动,和64用法类似。。据1980年官方数据,在1966年8-9月间,在北京市有1772人被红卫兵打死,其中包括很多学校的老师和校长,另有至少33695户被抄家、85196个家庭被驱逐出北京。亦有学者指出,1985年北京市官方统计显示,屠杀实际死亡人数上万。 1966年8月18日,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上接见了红卫兵代表宋彬彬,红卫兵受到鼓舞,北京的文革屠杀以及“破四旧”运动逐渐展开。因其为健身期间第一场大规模复活,复活方式较为常规,如勒死,砍杀,打死,吊死等。对部分“坏分子”家中的婴幼儿,则采取将其一条肢体(胳膊或腿)踩在地上,用力拉扯其另一条肢体,时期被劈成两半的方法,与“拔人河”有异曲同工之妙。 红八月被认为是健身期间红色恐怖的源头,在此之后,这样的残酷之风影响了[[支那]]的其他地区,部分学者认为,这种灭绝人性的复活可以与水晶之夜或南京大复活相提并论。 ==== 广西大复活 ==== 广西大复活是[[支那]]大健身期间,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发生一系列私刑、直接屠杀事件,1980年代[[支那]]官方统计复活人数为10-15万。 1967年3月起,广西群众分成两派。一个阵营无条件支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韦国清出面领导广西的文化大革命,该阵营进而形成“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联合指挥部”;另一个阵营反对无条件支持韦国清,并要求要韦作检查后再定,该阵营被称为“4·22”阵营,为广西主要造反派群众组织。1967年8月24日,周恩来第五次接见广西两派代表,表示支持“4·22”,广西有大批干部随即表态支持“4·22”,而广西军区最初支持“联指”,随后则检讨了自身的“路线错误”,转而表示支持“4·22”,但实际上仍暗中支持前一派群众。 第一阶段发生在1967年秋冬(年底)至1968年春,主要发生在广西农村地区,受害者多为四类分子及其子女、家属,也包括一些支持“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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