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炳谦: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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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想方设法通过技术手段取证后,笔者获得了这封Jvbao信原稿,特此展示,给大家带来一些乐子和前车之鉴。 | 在想方设法通过技术手段取证后,笔者获得了这封Jvbao信原稿,特此展示,给大家带来一些乐子和前车之鉴。 | ||
[[File:安泽华举报信.jpg|center]] | [[File:安泽华举报信.jpg|center|200px|原件(经过拼接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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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安泽华 身份证号:13067320070524399在此正式声明如下:本人曾遭受由“恶俗维基”、“净网组织”、“恶俗狗维基”和“新浪维基”的相关人员或其附属群体发起的网络暴力行为。 | 姓名:安泽华 身份证号:13067320070524399在此正式声明如下:本人曾遭受由“恶俗维基”、“净网组织”、“恶俗狗维基”和“新浪维基”的相关人员或其附属群体发起的网络暴力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