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先锋: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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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先锋''',又称'''迫真维权人士''',常用于某些硬汉因受到网路乃至线下的全面迫害,彼等因不堪迫害,不得不诉诸法律武器以保护个人权益(如报警、起诉等)。然赵国司法机关通常不能对网路迫害和线下迫害进行侦查并「绳之以法」,换言之,此类诉诸法律的硬汉之举措对于迫害者而言,是完全无效且毫无意义的。关于「律政先锋」这个蔑称,早在喷系当中与古典恶俗时期便已经广泛使用,其中较为著名的硬汉典例为[[刘泽|满洲巨婴刘女士]]。 | '''律政先锋''',又称'''迫真维权人士''',常用于某些硬汉因受到网路乃至线下的全面迫害,彼等因不堪迫害,不得不诉诸法律武器以保护个人权益(如报警、起诉等)。然赵国司法机关通常不能对网路迫害和线下迫害进行侦查并「绳之以法」,换言之,此类诉诸法律的硬汉之举措对于迫害者而言,是完全无效且毫无意义的。关于「律政先锋」这个蔑称,早在喷系当中与古典恶俗时期便已经广泛使用,其中较为著名的硬汉典例为[[刘泽|满洲巨婴刘女士]]、[[张杰]]、[[张伟(武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