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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杨阳留言 | 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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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MAD作者、例区民 @红豆奶茶绫绯 于2024.4.20因为长期精神问题滥用药物**导致中毒休克(此前已多次尝试幻想入未成),目前已报警,等待后续
音MAD作者、例区民 @红豆奶茶绫绯 于2024.4.20因为长期精神问题滥用药物**导致中毒休克(此前已多次尝试幻想入未成),目前已报警,等待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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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爆破恶俗 ==
2025年7月29日,李炳谦教唆已经反骨陈海欧的[[安泽华]]对本站打出一发赵弹试图橄榄本站。
安泽华以本司及多个站点对其“隐私权”和对“名誉权“的严重侵害为由,试图让中国的条子治本站的罪,为了增加可信度,安泽华手写了签名和身份证号并报警,然而本站毫无笋丝,仍稳坐钓鱼台,反而安泽华本人因和李炳谦、新月维基距离过近成为了监狱升级人。在想方设法通过技术手段取证后,笔者获得了这封Jvbao信原稿,特此展示,给大家带来一些乐子和前车之鉴。
[[File:安泽华举报信.jpg|center|200px|原件(经过拼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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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安泽华 身份证号:13067320070524399在此正式声明如下:本人曾遭受由“恶俗维基”、“净网组织”、“恶俗狗维基”和“新浪维基”的相关人员或其附属群体发起的网络暴力行为。
在未经本人许可的情况下,我的个人信息被恶意收集、公开或传播,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真实姓名、肖像照片、社交账号、地址、联系方式、家人信息。在部分平台或社群中,本人还遭遇了恶意造谣、侮辱、恶搞图像、恶意传播剪辑内容、刷屏骚扰等情况;严重侵害了我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对我的现实生活与精神状态造成了严重干扰,甚至使我产生恐惧、焦虑等心理应激反应。上述行为除已构成对本人隐私权、名誉权的严重侵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32条、第1024条等条款)外,亦涉嫌以下刑事犯罪,依法应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3条之一):非法收集、散播本人个人资料,已严重超出合法范围;侮辱、诽谤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多次对本人进行捏造、污蔑、公开侮辱,部分内容传播范围广泛;寻衅滋事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多人联合实施网络围攻、持续网络骚扰,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人保留对相关行为人依法追究民事及刑事责任的权利,并呼吁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对组织、煸动、实施网络暴力、隐私泄露的相关人员予以查处。如有需要,本人愿意配合法律机关或第三方平台提供相应证据材料,包括截图、备份、记录等。
特此说明
签名:安泽华
日期: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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