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国清
笑面殺手
1968年8月的一天,梁同大隊的黨支部書記、大隊長、會計等大隊幹部來到南寧,找到一個當年曾跟韋國清在梁同大隊蹲點的公安廳幹部,對他講有重要的事情,想見見韋國清,當面向韋國清請示匯報,不知韋國清能不能接待?請他幫聯繫。公安廳那個人就去向韋國清報告,韋國清講可以接待,並講「明天晚上九點鐘,在自治區青年團樓上辦公室接待。」這個聯繫的人剛剛走出門口,韋國清又喊他:「來來來,你去通知賀亦然(1917-2006 自治區政府副主席)也去,一同去。」
第二天晚上,梁同大隊的人,開了一部小型拖拉機,拖了一車西瓜,晚上九點鐘到達,韋國清、賀亦然也同時到了。梁同大隊的幹部從9點鐘開始向韋國清匯報,到晚零時以後才結束。其中最重要的問題就是梁同大隊的幹部向韋國清報告:「韋書記,我們已經把那些反對你的『4·22』和牛鬼蛇神都殺了。」韋國清聽到「都殺了」,很高興,笑眯眯的,然後講:「我告訴你們啵——,殺人要經過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才能殺啵——。」他在說這句話時,把『啵』字拖得很長。在整個談話過程中,他都沒有批評和明確制止梁同大隊亂殺人。
匯報結束了,梁同大隊的人,又坐拖拉機回去了。在路上他們講:我們向韋書記匯報殺人,他雖然講殺人要經過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但是他笑眯眯的,又不批評我們,說明他是同意我們殺的。
半夜他們回到大隊,就連夜研究殺「4·22」和牛鬼蛇神,馬上殺了三十多個,都是拿木棒和棍子打死的;第二天晚上又研究殺了三十多個。這個大隊一共殺了七十多人。殺的是下台的大隊幹部和小隊幹部,以及與他們觀點不同的貧下中農,其中還有一個女的轉業軍人,那個轉業軍人在部隊還當過記者。所以說,這個大隊亂殺人,是經過韋國清默許的。
軼事
文革期間,韋國清和賀亦然坐小車去百色,途中有輛大卡車在前面開,那時百色因地處山區,經濟又不發達,公路狹窄,路面都是土石的,汽車開起來,煙塵遮天蔽日,韋國清坐在大卡車後面的小車裏,自然很不舒服。可是,前面那個卡車司機,無論後面小車的司機怎樣按喇叭,他就是不讓小車超過去。
這可把韋國清氣壞了,到了百色,就打電話回南寧下令追究。結果被判了十年徒刑,文革以後也沒有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