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仑力

imported>去仑力主义2023年3月24日 (五) 04:26的版本 (法輪功VS聯合報)

即法轮功


控告聯合報

2010年5月11日,聯合報的社會A10版刊登一篇以「敬告台灣法輪功學員」為題的啟示,內容以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為第一人稱,通告解散佛學會、再參與佛學會組織的任何活動視為自動放棄修煉資格的說法。6月8日上午,台灣法輪大法學會理事長張清溪向臺北地檢署遞狀控告聯合報社長胡立臺和總編輯羅國俊等共同行為人偽造文書及加重誹謗罪。這是台灣法輪功團體首度在臺灣控告媒體偽造文書及加重誹謗的刑事告訴案件。張清溪同時也以個人身份提出刑事告訴。[1]

2011年3月23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駁回了台灣法輪大法學會兼代表人張清溪的聲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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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url=https://law.judicial.gov.tw/LAW_MOBILE/FJUD/data.aspx?ty=JD&id=TPDM%2c99%2c%e8%81%b2%e5%88%a4%2c235%2c20110323%2c1&ot=in | title=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9年度聲判字第235號 | work=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 date=2013-03-23 | accessdate=2022-06-17 | author=書記官黃勤涵 | location=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