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關於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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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這裡是甲烷,對於一些問題@冰冰10哈哈 曾向我提出,我覺得還是要做一個回應和澄清,信也好,不信也罷,趁著今天的論文和策劃案還沒有把我折騰崩潰之前,在這裡給大家應該答案,至於如何處置,還是留給尊敬的吧務組吧。從訴訟法學的角度來說,這篇澄清可以理解為自己給自己的辯護辭吧。
我自從去年7月23日許因涉嫌透露吧務組機密,被處以紀律處分,並撤銷候選人資格。我對所指控的洩露事實沒有異議,我的確將吧務組的聊天記錄轉發出去,只是我的認知問題,我認為那部分聊天記錄,以及轉發聊天記錄的行為不屬於洩密行為,並且根據行政法的原理,是有政務公開的 要求,對於重大事項,我認為有公開的必要,但是吧務的主流意見認為,我所轉發的內容涉嫌洩露機密,那麼我在此貼表示尊重吧務組的意見。
之所以當時不服吧務組所做決定,除去之前我認為我所透露內容不屬於機密或者轉發聊天記錄行為不屬於涉密行為以外,更重要的是程序性問題,在作出判決或者處理之前,無論是依據訴訟法還是行政法,我都有給自己辯護或者提出申訴的權利,吧務組在處理過程中並沒有保障上述權利,屬於程序上的不規範,理應重新作出。
至於「分裂貼吧」一事,我只能說我在任意過程中,並沒有分裂貼吧的圖謀或者打算,吧務組所掌握的證據也沒有直接詢問我的意見以及我的解釋。在此我願做簡要說明。 哪怕是從犯罪的主觀方面來說,是無法推斷出我有分裂貼吧的傾向的,畢竟從個人情感上來講我憑什麼,又是為什麼要去分裂這個吧?就因為和一些吧務不和?——畢竟從個人情感上來講,這個吧承載著我最中二最多采的中學時光,我如果為了一己之私,就讓這個吧四分五裂,面目全非,豈不是損人不利己?
在最後 一次競選階段,我所做的行為,比如所指控的刷屏,所謂勾結路義聖,米粒,分裂貼吧的行為,以及小組織的行為,由於夜色已晚,在這裡就說一句——我的最終目的不是為了分裂這個吧,是希望能夠通過我 的力量,讓這個吧回歸到以喜羊羊與灰太狼為背景,但討論範圍又不局限於喜羊羊與灰太狼的貼吧,簡單的說,就是希望這個貼吧就是一個簡單的愛好者集合,在這裡可以像家一樣分享喜怒哀樂,分享自己的其他愛好,能夠和諧的相處。就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