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領導先走
1994年12月7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委組織的「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基本掃除青壯年文盲」驗收團到達克拉瑪依市。12月8日下午18時,克拉瑪依市教委在友誼館為驗收團舉辦專場文藝匯報演出,全市7所小學8所中學共15個規範班的學生、部分教職工,和克拉瑪依市、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關領導,共796人參加活動。
友誼館正門有三個卷閘門,加上館南北兩側,共有七個對外出入口,但當時只打開了正門右側的一個卷閘門。同時,大廳內通向兩側迴廊的太平門,只有北側靠舞台的太平門打開,其餘都是封閉的。所有封閉的門都用鐵鏈鐵鎖鎖着。友誼館的電工出差在外,掌管鑰匙的人不知去向。
此前,友誼館工作人員知道:舞台部分燈具與幕簾距離太近,曾多次出現過事故,也燒壞過幕簾。據克拉瑪依廣播局器材科長王致瑞證實:兩個月前,他們在友誼館組織活動時舞台上就曾經烤燃過幕簾,經及時撲救,未釀成火災。
演出的師生們16時就到場了。18時整演出開始,第一個節目是《喜慶秧歌》。市辦主任畢建國的女兒畢藝娜和管理局生活總公司工會幹事朱華的女兒悅悅參加了這個節目的演出。畢建國拍完照後在台前等女兒下場。朱華因對女兒表演的攝像效果不好,和同事到大廳外檢查攝像機——剛調整好攝像機就聽到場內起火了。
第二個節目《春暖童心》是第八小學的節目,校長張莉和音樂老師張艷就站在舞台側面。演出即將結束時,舞台上方一盞1000W的碘鎢燈烤燃了紗幕。工作人員急忙拉上大幕,企圖撲滅並保持會場秩序。不到半分鐘,火勢由於幕布封閉舞台而形成爆燃,強大的氣浪帶着燃燒的幕布衝向會場。
這場向領導們匯報的演出,就在這「春暖童心」的表演中轉變為一場浩劫!
==讓領導先走!==
此刻,是本次事件的焦點:一個女領導站在舞台前拿着話筒叫同學們不要動,坐下來,「讓領導先走!」
在這場浩劫剛剛開始的時候,「讓領導先走!」——向世人宣示了人類最醜惡的,靈魂?滋生這個靈魂的土壤,文化?
克拉瑪依市副市長趙蘭秀站起來喊「切斷電源」,並叫畢建國立即報警,然後自己到舞台疏散學生。很快,她被火浪打倒。被救出時,臉部90%和雙手嚴重燒傷。在受傷的兩個領導中,除了趙蘭秀,還有克拉瑪依市教委副主任唐健。
唐健是匯報演出的組織者,當時主持會場。他事後說:大火燒起來曾組織大家疏散,但是火太大,沒有多久他就支撐不住了,只好趕快離開,從北側迴廊跑到前廳。他臉部受到輕度燒傷。
據尹德朝在《鳳凰衛視》刊載的《克拉瑪依火災悲記》中記敘,一個不願透露姓名的第三小學五年級僥倖逃生的男孩說:
他坐在大廳約十七八排的位置上,看到一個領導拿着話筒喊:「不要亂,不要動,讓爺爺叔叔們先走!」
舞台爆燃後,在通向大廳後面太平門的通道上,擠倒的同學被後面的同學壓成人山,他的老師馮利敏瘋了似地把同學們從地上拉起來;他親眼看到同學楊凡抱住一逃命領導的腿,那領導一腳踢開了楊凡,楊凡咕嚕咕嚕從人山上滾下去……
在迴廊里,他看到一個領導席上的女領導搶先進了男廁所,並反鎖了門。十幾個孩子舉着燒傷的手喊:「阿姨,讓我們也進去吧,阿姨我疼、我嗆,讓我們也躲躲吧。」他還說:「阿姨這是男廁所,你進錯了。」
迴廊通往前廳的門也鎖着,他找到一個沒有鐵柵欄的窗,但爬不上去。是一個曾經為他們拍照的夏令營輔導員,把他托送上去,但自己卻最終倒在窗下。
在安葬受難者時,他看到了老師馮利敏的墳,看到了同學楊凡的墳,也看到了那個救他的夏令營輔導員、克拉瑪依市黨校電視大學宣傳幹部劉志軍的墳。
最後,他在電視裏看到了那個獨霸廁所的女領導,戴着手銬。
初二學生金素敏說:我們那陣都站起來了,一個女的站在領導席前面,拿着話筒說讓我們不要亂,坐下來,我們就坐下。班上兩個男生沒聽話溜走了——這是金素敏班上惟一未受傷的孩子。
還有其他倖存者也都能證實:有個女領導說了「讓領導先走!」
演出報幕員周雅靜說:「在通道里,一個爺爺用力推開我們往前跑。我認識他,他就是演出前我給他獻鮮花的那個爺爺。」
以上這些,都是好事的人們調查和記敘的。
以下三人的行為,則是經檢察院證實的:
克拉瑪依市教委黨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況麗,是匯報演出的策劃者和現場組織者,也是可能從中獲得最大回報的人。此時,她隻身躲進北側迴廊廁所,砸碎窗玻璃,並關閉廁所門。事後,上百名被煙霧和毒氣致死的學生陳屍在這個廁所門口。
新疆石油管理局副局長方天錄,在第一時間離開火場後,他的頭部臉部及手臂輕度燒傷,立即鑽進轎車趕往醫院。在路過消防隊時,他甚至沒有及時報警。
克拉瑪依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兼秘書長張華堂,隻身躲進北側迴廊廁所,全身而退。
很多被有毒氣體窒息的孩子身上,有成人的皮鞋足印,而且不止一個!——這,也是經檢察院證實的。
但,在審理的法庭上,這些都沒有作為證據被調查,也未被追究責任。儘管媒體上一直在不點名地披露「讓領導先走!」這句駭世的話,但政府從未正面答覆和和回應,也從未直接否定或辯解。
==火場上的二十分鐘==
大火只肆虐了二十分鐘。在這二十分鐘裏:
畢建國已經看到女兒向他走來,但他馬上轉身去報警,在離開大廳前就被爆燃的氣浪衝倒。他報警完返身回到友誼館時,唯一出口的捲簾門已經降下大半,門下的空間塞滿了人。他跑到友誼館側面,和油田規劃設計院的幾個小伙子砸開了木門,但裏面還有鎖着的鐵柵欄門。孩子們舞動着脫了皮的小手哭喊……他從濃煙里隱隱看到女兒在喊「爸爸……」畢建國再次去報警。等他再回來,砸開鐵柵欄門,孩子們已被燒得無法辨認了。
不止一名家長,還有許多熱心的市民,都在第一時間趕到了現場,都看到了隔着鐵柵欄呼救的孩子……咫尺之遙,而他們,只能用血肉之軀去撼動鋼鐵。
承擔此次滅火任務的消防支隊駐地就在距友誼館幾百米的準噶爾路。然而,十幾分鐘過去了,消防隊還沒到。而終於到來的消防隊員,也無法打開這些鐵柵欄門。直到第三輛消防車,才帶來了破門的消防斧。
朱華迎着人流沖回大廳,先拖出兩名學生,再掙開大家的阻攔,又沖了進去……清理現場時,人們在前廳發現了一個帶攝像機的中年婦女,緊緊抱着一個短裙燒盡的女孩。但那個女孩不是她的女兒悅悅。
第八小學音樂老師張艷,先衝出來給姐姐張榮打電話:「姐,友誼館着火了,快來幫我救學生!」丟下電話端起一盆水衝進火場。——為什麼她能進入友誼館而畢建國卻來不及,合理的解釋是:她的電話是打給姐姐的,畢的電話是報警的,我們的火警電話要比常人間的電話更耗費時間。
第一小學輔導員李萍和12個學生的座位在大廳倒數第二排,在看到大幕拉上時就立即帶領學生們跑向前廳。剛跑到唯一開啟的那個卷閘門前,舞台爆燃的氣浪把她和學生們撲倒,卷閘門開始下落。李萍抗住鐵門,12個學生在門外人們的幫助下都獲救了。但在她身邊一起看節目的十歲兒子疼疼,還隔着卷閘門在喊「媽媽!」她雙手和臉嚴重燒傷,昏倒在卷閘門外……
李萍其他很多同樣坐在後排的同事和學生們,沒有能夠逃離災難。他們之中有些就倒在卷閘門前,被壓在最底下,身上是被踐踏的足印。
第七中學政教主任周健,第六小學司機李月霞,撐着整個友誼館唯一的逃生門——失控下落的卷閘門。最後,他們都倒了下去。周健剛領了結婚證,商定元旦舉行婚禮。
第一中學副校長倪正性,幾次把學生推出火海,自己被燒得面目全非。他的遺體張開雙臂,在牆邊圍護着幾位死去的學生。
第二中學初三班班主任阿米娜,衝出大廳後,回頭看見自己的學生還在裏面,又轉身衝進火場……她沒有能夠再出來。
第六小學校長王素岩抱起兩名學生衝出來後,又哭喊着沖回去再抱出兩名學生。當她再次衝進去後,再也沒有出來。
第三小學學生媛媛也是被一位上了年紀的女老師抱上窗台而獲救。她止不住淚水,「沒有那位老師我肯定活不了,也不知她是死還是活……」
第八小學遇難師生最多,達82名。他們坐在領導席的左右兩側,其任務之一是向領導獻花。
第八小學校長張莉和張艷一起在舞台側面等學生下場,火起後也一起救助學生。最後,張莉和張艷的屍體都緊緊抱着孩子,無法分開。孩子家長說:「別分了,既然他們生在一起,死也在一起吧……」
第八小學三年二班的退休返聘老師孟翠芬,頭和背已被燒焦。但她兩臂一邊護着一名學生,其中一名學生的心臟還在微弱跳動。
第八小學三年級二班的43名同學遇難36名,6名嚴重燒傷。貧困生吳磊,當晚因為沒有按規定穿校服而被打發回家。12月9日早晨,她準時到校,看到的只是幽落的校園和緊閉着的教室。當她問:老師,我們班的同學都到哪裏去了?老師禁不住抱着她放聲大哭……
大火造成323人死亡,其中有284名學生,教職員18人。還有4名一般幹部。132人燒傷,60多人重殘。
自治區教委驗收團25人有17人遇難,其餘全部受傷。他們對友誼館地形不熟悉,也未在危機時刻得到當地領導的引導。
克拉瑪依市的3名市局領導(新疆石油管理局與克拉瑪依市政府同級)和17名教委成員,除趙蘭秀和唐健受傷外,都奇蹟般安然脫險。
四、火場之外
以下這些人的孩子都參加了演出:
郵電局職工劉震新趕到友誼館時,迎面遇上兩名燒傷的學生,他一邊用摩托車送孩子上醫院,一邊哭喊着女兒的名字。當他返回來時,大廳已是一片火海……
兒科副主任阿麗婭搶救傷員時,親屬告訴她:孩子還沒回家。阿麗婭流着淚說:「你們去找找吧,我還要搶救這些孩子……」當再次看見親屬走進來,她立即癱倒在搶救台前……
普外科護士長馬曉晉對同事們說:「你們搶救時,幫我看看有沒有我的孩子,有告訴我一聲。」最終,馬曉晉是在白布下看見了自己的孩子,當即昏倒在地。
……
在殯儀館:
一個小女孩,化着彩妝,身穿白色的芭蕾舞裙。她完全沒有燒傷而是被濃煙毒氣窒息,象是睡着了一樣。已經是第二天了,她的家人撫摸着軟綿的屍體,不相信她已經離去。年邁的奶奶跪着求法醫再做一次鑑定……
前面講到的劉志軍,被燒剩一米多焦黑的遺骸,膝下已經沒有了。半截皮帶上的尋呼機不停地響着……他母親是在輪椅上度晚年的殘疾人,當晚一直在呼喚自己的兒子。直到第二天中午,尋呼機電池耗盡……
一位父親呆坐了一整天,身旁是燒焦了的女兒。他沒有眼淚,沒有哭泣,沒有親人陪伴,只是緊緊握着那雙已經變黑了的小手……
……
==對大火責任人的處理=[
大火過後,隨即對部分當事人進行了黨紀政紀處理,並進入司法程序。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作出處理決定:
撤銷謝宏的新疆石油管理局局長兼安全委員會主任,管理局黨委常委、副書記和克拉瑪依市委常委、副書記職務,並建議自治區人大罷免其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務;給予克拉瑪依市委書記兼新疆石油管理局黨委書記唐健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新疆石油管理局副局長尼牙孜·阿不都拉和自治區教委副主任、「兩基」評估驗收團負責人劉東行政降級、撤銷黨內職務的處分;給予克拉瑪依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張華堂留黨察看一年的處分,並建議克市人大罷免其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務;撤銷克市總工會主席兼新疆石油管理局工會主席阿不來海提·克尤木的黨內職務,並建議罷免其工會主席職務。
克拉瑪依市教委副主任唐健,克拉瑪依市教委黨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況麗,新疆石油管理局工會文化藝術中心主任孫勇、教導員趙忠錚,友誼館副主任阿不來提·卡德爾,克拉瑪依市教委普教科科長朱明龍、副科長趙征,以上七人被撤銷行政職務、開除黨籍,並被依法逮捕。
友誼館主任兼指導員蔡兆峰、值班人員陳惠君被刑事拘留。
友誼館值班工作人員劉竹英、奴斯拉提·玉素甫江被收容審查。
新疆石油管理局副局長方天錄被撤銷行政職務,開除黨籍;克拉瑪依市總工會副主席兼新疆石油管理局工會副主席岳霖由有關部門建議工會罷免其副主席職務;以上二人被移送司法機關進一步審查。
1995年5月30日,克拉瑪依市人民檢察院向克拉瑪依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公訴詞中,提到「當時在場的領導者和組織者事先沒有任何應急準備,沒能及時有效地組織指揮疏散和搶救」;特別提到「況麗發現火災險情後,沒有組織學生疏散,很快躲進了女廁所」;指出「趙蘭秀、方天錄和教委組織這場演出的有關人員,責無旁貸地應當承擔監護責任,應當防止發生人身安全事故,承擔預見義務,造成嚴重後果當承擔責任」。
公訴詞認為主要教訓有以下幾條:1、官僚主義害死人;2、形式主義要不得;3、必須強化安全意識。
公訴詞認定:
被告人阿不來提·卡德爾、劉竹英、陳惠君、努斯提拉·玉素甫江四人「違反規章制度,對工作極端不負責任,或強令電工脫離崗位,違章冒險作業,以致造成特大火災,傷亡慘重,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應按「刑法」第114條之規定,從嚴懲處。」
被告人岳霖、孫勇、趙忠錚、蔡兆鋒,和被告人趙蘭秀、方天錄、唐健、況麗、朱明龍、趙征,「均構成玩忽職守罪。根據他們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應當依法懲處。」
特別,「鑑於被告人趙蘭秀、趙征在舞台起火時作了一定的救助工作,請法庭在量刑時酌情考慮,從輕處罰。」
根據在網上僅查到的,一份格式不那麼規範的「1994年12月8日克拉瑪依火災責任人判決書」,認定:
被告人阿不來提·卡德爾,「是這次重大責任事故的主要直接責任者。」 被告人陳惠君,努斯拉提·玉素甫江、劉竹英「是造成事故慘重傷亡後果的直接責任者。」 被告人蔡兆鋒,「對火災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 被告人孫勇、趙忠錚,「對火災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 被告人岳霖,「對火災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 被告人趙蘭秀、方天錄,「對事故傷亡後果負有直接責任。」 被告人唐健、況麗、朱明龍、趙征,「對嚴重傷亡後果負有直接責任。」
上述被告人的行為分別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玩忽職守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百八十七條的規定,分別判決:
一、被告人阿不來提·卡德爾犯重大責任事故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二、被告人陳君惠犯重大責任事故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三、被告人努斯拉提·玉素甫江犯重大責任事故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四、被告人劉竹英犯重大責任事故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五、被告人蔡兆鋒犯玩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六、被告人孫勇犯玩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七、被告人趙忠錚犯玩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八、被告人岳霖犯玩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九、被告人趙蘭秀犯玩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 十、被告人方天錄犯玩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十一、被告人唐健犯玩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十二、被告人況麗犯玩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十三、被告人朱明龍犯玩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十四、被告人趙征犯玩忽職守罪,免予刑事處分。 一審判決後,除趙征外,其餘被告均提出上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法院1995年10月11日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筆者沒有查到上述人等之外的其他安然脫險的克拉瑪依市領導名單。應該把他們列在這裏,讓世人知曉他們的所為。
==被綁架的民意和局勢的穩定==
對比大火發生後94年12月進行的黨紀政紀處理及進入司法程序的名單,和95年5月的審理和判決,一個重大,而令人不免疑惑的是克拉瑪依市副市長趙蘭秀。
大火過後向公眾公佈的黨紀政紀處理及逮捕、拘留、審查中的13人名單中沒有趙蘭秀。但1995年5月30日克拉瑪依市人民檢察院提起的公訴中唯獨添加了她一人。她在1995年5月24日從烏魯木齊趕去上海做手術時被逮捕。
我國政府領導配置體系中的「無黨派、知識分子、少數民族、婦女」代表,被戲稱為「無知少女」,趙蘭秀就屬於這類,在克拉瑪依市政府中分管教育。在此次大火中,應該說她盡了自己的所能。火起後,位於前排就座的她,先叫屬下快去報警,然後隻身上前救助學生,並身負重傷。公訴詞中將她與方天錄、唐健、況麗、朱明龍、趙征統稱:「作為迎接『兩基』評估驗收團的領導者和組織者或匯報演出的組織者或參加活動的教育中心負責人,在組織未成年人進行大型集會時,事先沒有防止未成年學生人生安全事故的措施和要求,火災發生時又未正確履行及時有效地組織疏散在場人員的特定義務」。但無論如何,她與其他五名被告在大火現場的作為,是有着根本的不同的。儘管公訴詞中最後提到「趙蘭秀、趙征在舞台起火時作了一定的救助工作,請法庭在量刑時酌情考慮,從輕處罰」,最後的判決是:趙征免予刑事處分;趙蘭秀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
值得注意的是:克拉瑪依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兼秘書長張華堂,隻身躲進北側迴廊廁所,全身而退。在最後的處理中,張華堂僅受到留黨察看一年、並建議克市人大罷免其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務的處分。
對此,《南方都市報》在2006年12月的「周末重稿」中,發表了署名張悅的文章《克拉瑪依大火:一個輪迴後的真相》。文章先用了三個段落回顧當年大火的經過,接下來用了兩個段落「不是所有領導都逃走了」和「那些被判刑的領導們」專門談趙蘭秀。文中借國務院新聞辦指導、中國外文局主辦的中央級外宣刊物《對外大傳播》記者申宏磊之口稱:「……12年來,媒體和輿論都被民意中感性的部分綁架了。至少要讓人知道,並不是所有的領導都是貪生怕死之輩。」
平心而論,趙蘭秀確實被待不公,也可說冤枉。民眾中也確實有不夠冷靜的情緒,也有對事實了解不夠全面的問題。但,趙的不公和冤枉,民眾的不冷靜和不全面,源於何因呢?我們不妨回頭梳理一下大火過後媒體,或媒體背後的導向,以及社會反映。
當時流傳在民眾口中,並引起最大民憤的,就是「讓領導先走!」這句話。但無論是公開媒體的報道,還是官方的正式表達,都迴避了這句話。在最後的公訴詞和法庭宣判中,也沒有對此加以調查、核實,證實或是正誤。
媒體的表現可以借用事後中央電視台楊偉光台長在接受《南方周末》記者採訪時說過的一段話來說明:
克拉瑪依大火死了一些小孩,我看完這個節目,節目做得很好,也很感人。但我說克拉瑪依的群眾情緒躁動得很厲害,我說這個節目播了以後,是會對當地群眾情緒的一種平息,還是火上澆油?如果火上澆油的話,就不能播;如果能平息他們的情緒,不會鬧事那就可以。問題是那邊已經白熱化了,你現在播了這個,會使那些失去孩子的父母親友憤怒起來以後,向領導施加壓力。……三天以後,中宣部發出正式通知,克拉瑪依有關報道不要再報,局勢很不穩定。
迴避事實,掩蓋真相,就能穩定局勢?!這樣的穩定,是什麼穩定?是民心的穩定,還是表面秩序的穩定?
在這種勢態下,在提起公訴的前一周,對半年前未被列入處理名單的克拉瑪依市副市長趙蘭秀實施逮捕,並最後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是不是變得有了另一種解釋?
趙蘭秀確實被待不公和冤枉,但這不是由於「媒體和輿論都被民意中感性的部分綁架了」,而是她為了局勢的穩定,做出了某種犧牲!
當年的罪人們都漸漸過上了正常的生活
據張悅的《克拉瑪依大火:一個輪迴後的真相》介紹:
「趙蘭秀沒有坐一天牢,馬上就保外就醫了」,並長期在上海治療與生活。「新疆石油管理局把一套100多平米的房子給她『借用』」,「待遇恢復了,按照出事前的待遇發工資,現在有2000多元一個月,看病也能報銷了。」
「方天錄到西安工作了一段時間,現已回到克拉瑪依,和同案其他一些到了年齡的罪犯一樣都退休了。也有一些被安排到外地工作的人,選擇不再回克拉瑪依。」
「市教委的況麗當上了一家保險公司克拉瑪依分公司的總經理」,「還重新入了黨」!
張悅在文中說:「多年之後,當年的罪人們都漸漸過上了正常的生活。」
事發時的克拉瑪依市委書記、新疆石油管理局黨委書記唐健,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幾年後官復原職。他當時不在現場,但事後通過電視台向全市人民道歉,據說當地民眾反映是:很奇怪。很不正常。很滑稽。很無聊。
據說:在正式錄製節目前,他就開始放情痛哭了幾分鐘,被工作人員攙扶出演播室。之後,才開始照讀文稿。
==284名「童心」的身後==
十四年來,官方從未有過任何公開的紀念活動。
十三周年的時候,在中央電視台記者陳耀文的博客《陳耀文·斯基的陽光地帶→回望:克拉瑪依「12.8」特大火災的善後》中,可以看到以下訪客留言:
受害者親屬|IP位址:218.242.24.*|2007/12/08,10:27
……我們為了給孩子討說法、討公道,我們從1995年到2005年中多次到北京上訪,數次到自治區上訪,我們靜坐、擺花圈換來的是一哄、二騙、三鎮壓,其中有多少人被抓進了公安局。孩子被害十三年了,到現在孩子的死亡證明都沒有發,孩子的戶口卻早已被註銷了,他們這樣做難道就不違法嗎?
2006年3月我們想通過法律來給孩子討公道從我們為數不多的退休生活費中捐了一些錢聯名起訴,要求政府發給我們孩子因公犧牲證明(因為在埋葬孩子的時候政府認可的他們在孩子的墓碑上寫着因公犧牲,墓碑的落款是新疆石油管理局,克拉瑪依市人民政府立)。當時我們起訴書送遞克拉瑪依市他們沒有辦法給我們一個回答,讓我們到自治區高院;我們拿着克拉瑪依的回執來到自治區高院,交了九千多元錢。一年多了我們多次去自治區高院他們總是說退回克拉瑪依了……
受害者親屬|IP位址:218.242.24.*|2007/12/09,17:49
13年了,遇害的284名中小學生的家長們至今拿不到孩子的死亡通知書。……
13年了,遇害的284名中小學生的家長們至今拿不到當初承諾的因公犧牲證。……
13年了,遇害的284名中小學生的家長們至今看不到當初承諾修建的因公犧牲紀念碑。……
……
在同一篇博客中,我們還可以看到:
市局“12.8”特大恶性安全责任事故善后工作小组会议纪要【1994】1号 1994年12月26日,市局“12.8”特大恶性安全责任事故善后工作小组在局2号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一次会议,组长谢志强同志主持了会议。与会成员怀着沉痛的心情向“12.8”特大恶性安全责任事故的遇难者默哀3分钟。会上,戴明梓同志宣读了市局党委《关于成立“12.8”特大恶性安全责任事故善后工作小组的通知》和善后工作小组的工作原则,谢志强同志就工作小组的工作范围作了说明,蔺相友同志对市局内部的《克拉玛依友谊馆火灾情况通报》进行了说明,对不实之处作了纠正。……议定了如下事项: …… 四、善后工作小组提出的需要市人民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善后工作处理办法,要通过市人代会和职代会以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并对遇难者直系亲属和伤残者发证书。 …… 市局“12.8”特大恶性安全责任事故善后工作小组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 号 市局“12.8”特大恶性安全责任事故善后工作小组会议纪要【1994】2号 1994年12月28日,市局“12.8”特大恶性安全责任事故善后工作小组在局2号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二次会议,副组长戴明梓同志主持了会议。会议就因公死难的称呼问题、对“12.8”因公死难者及其直系亲属负责到底的范围、对“12.8”因公伤残者终身负责的范围和对因公死难者及其直系亲属负责到底的部分具体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决定了如下事项。 …… 四、关于对因公死难者及其直系亲属负责到底的部分具体问题: …… (2)同意发因公死难证书。…… …… 市局“12.8”特大恶性安全责任事故善后工作小组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1:对“12.8”因公死难者(暂用)及其直系亲属负责到底的范围 …… 6、因公死难证书问题 …… 注:目前已统一了以上九条,还有个别问题在议。 附件2:对“12.8”因公伤残者终身负责的范围 …… 8、伤残鉴定及伤残证书问题 …… 注:目前已统一了以上九条,还有个别问题在议。
孩子們的天地
大火過後,克拉瑪依市政府曾向全國宣佈:在火災現場建立紀念館,以紀念死去的孩子,並警示後人。但,在之後的三年間,劫後的友誼館就那麼沉默地佇立着。
1997年,據《克拉瑪依日報》報道:8月21日,市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審議了「友誼館處置特定問題調查委員會」所作的《關於友誼館處置問題的調查報告》。調查報告指出,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中,贊成保留友誼館的佔35.6%;贊成拆除友誼館的佔64.12%。市人大常委會依據民意調查結果和常委會多數組成人員的意見,最後決定拆除友誼館的劇廳和舞台,保留友誼館的前廳。
9月24日15時整,友誼館長60餘米的大廳被炸毀,僅留下了30米寬10深的前門和前廳。原來三個卷閘門和兩邊的窗,變成五個拱門;穿過前廳,在原來進入大廳的太平門位置,對應的五個拱門直通向後面的人民廣場。友誼館的遺址變得象是牌坊或牌樓的樣子。前廳樓上兩層,有人說是乒乓球訓練基地,有人說變成了西餐廳。
還有人說:人民廣場上300多盞路燈象徵着死去的亡靈。這是決策者的初衷呢,還是具體修建者的暗示?或僅僅是人們心願的寄託?至少,沒有準確的亡靈數字相對應,更沒有一個個具體的姓名——人的姓名。
克拉瑪依城區西北角,一條筆直的路,5.5公里處左側路口,拐進去1.3公里就是小西湖公墓。進公墓後前行500米,左轉,再走800米,是小西湖公墓C區。周圍是荒灘枯嶺,人跡罕至,235名師生(有一名學生安葬在新疆昌吉)就安息在這裏。其餘維吾爾、哈薩克、回、達斡爾、錫伯、蒙古、俄羅斯、苗等八個少數民族70人安葬在克拉瑪依市區近郊的民族墓地。17名驗收團遇難者全部運回烏魯木齊下葬。
看墓的老伯說:「雖然過去這麼多年了,但還是沒有人把新墳埋在這些孩子周圍。這裏是那些孩子們的天地。」
12.8遇難者名單
本文已經很長了,最後,還是想逐一列出所有亡靈的姓名,包括17名驗收團遇難者。
一中(33)
教師:
倪正性(男)漢
學生:
趙 蕾(女)俄羅斯
蘇 菁(女)漢
朱曉文(女)漢
李 萌(女)漢
王小婷(女)漢
龔 雯(女)漢
張 媛(女)漢
張 蕾(女)漢
王 晶(女)漢
張曉婧(女)漢
衛 威(男)漢
王 琦(女)漢
劉怡瓊(女)漢
羅 鵬(男)漢
崔 磊(男)回
於 航(男)漢
李躍驥(男)漢
李 敏(男)漢
郭 冰(男)漢
劉江峰(男)漢
崔 波(男)漢
周 磊(男)漢
羅曉丹(男)俄羅斯
羅晶晶(男)回
李蓬勃(男)漢
朱明強(男)漢
糜 鑫(男)回
石 磊(男)漢
解麗娟(女)漢
朱 穎(女)漢
王 濤(男)漢
吳 彬(男)漢
二中(5)
教師:
阿米娜·達吾提(女)維,教師
學生:
阿里木江·阿不都哈克(男)哈
阿地里江阿(男)維
皮爾東·庫爾班(男)維
滿蘇爾江·阿不來提(男)維
三中(9)
學生:
劉 敏(男)漢
劉 鈺(男)漢
袁 媛(女)漢
劉 耘(女)漢
何 勤(女)漢
馬曉晶(女)漢
孟 凡(男)漢
李 萍(女)漢
劉玉霞(女)漢
四中(17)
學生:
周 萍(女)漢
潘 艷(女)漢
王崢嶸(女)漢
劉 芸(女)漢
潘進軍(男)漢
聶俊榮(女)漢
謝玉鳳(女)壯
劉偉偉(男)漢
張 臣(男)漢
劉琳麗(女)漢
尚春花(女)漢
董萬榮(女)漢
易愛華(女)漢
朱萬疆(男)漢
朱 葉(女)漢
秦玉君(女)漢
胡小山(男)漢
六中(5)
學生:
李 根(男)漢
方 華(男)漢
白劍強(男)滿
李 兵(男)漢
王 濤(男)漢
七中(4)
教師:
周 健(男)漢
學生:
王 東(男)回
李小彪(男)漢
劉 童(男)漢
八中(6)
學生:
艾克拜爾·買買提江(男)維
艾斯卡提·阿扎提(男)哈
艾克白爾·馬合木提(男)維
努爾買買提·吐爾遜(男)維
乃衣木江·木合塔爾(男)維
帕爾哈提·阿不來提(男)維
一小(18)
教師:
陳桂蘭(女)漢
學生:
孫作為(男)漢
托里蓋(男)哈
鄭亞偉(男)漢
羅 鵬(男)漢
閆綜岸(男)漢
疼 疼(男)漢
王 翔(男)漢
胡燕燕(女)漢
鄭小穎(女)漢
閆 莉(女)漢
張冰雪(女)漢
蔡 靜(女)漢
韓 娜(女)回
田 娜(女)漢
董 競(女)漢
黃 斌(女)漢
於 潔(女)漢
二小(3)
學生:
羅 勇(男)苗
紀 元(男)回
張曉麗(女)漢
三小(42)
教師:
馮麗敏(女)漢
孫桂梅(女)漢
學生:
楊 璐(女)回
嚴 成(男)漢
劉 靜(女)漢
周 洋(男)漢
張 維(女)漢
張 寧(男)漢
趙強強(男)漢
謝 瑋(男)漢
何 歡(女)漢
張 磊(男)漢
方 焜(男)漢
陳 鵬(男)漢
切力扎提(男)哈
袁 玎(女)漢
帕哈爾丁·阿不拉(男)維
周 彬(男)漢
王 睿(女)漢
趙 瑋(女)漢
穆麗坦·格依木(女)維
彭 鵬(女)漢
顏世偉(男)漢
周麗娟(女)漢
胡 博(男)漢
申 毅(男)漢
譚 菲(女)漢
佟晨潔(女)錫伯
劉 凱(男)漢
毛中原(男)漢
鄭登峰(男)漢
胡西米蓋爾(女)維
馬爾哈爾巴(女)維
李 莉(女)回
胡曉東(男)回
熊 蕾(女)滿
張 樂(男)漢
龔 明(男)漢
楊 帆(男)漢
李 婕(女)漢
付 亮(男)漢
葉爾扎提(男)哈
四小(16)
教師:
哈力切木·依不拉普(女)維
學生:
古麗米娜(女)維
阿迪拉·斯提瓦爾地(女)維
帕提曼·肖開提(女)維
皮洛熱(女)維
木合塔爾江(男)維
艾斯卡爾(男)維
阿不力克木·阿不來提(男)維
艾爾肯江·吾買爾(男)維
沙根別克(男)哈
吐爾遜江(男)雄
古麗巴哈熱木(女)維
瑪拉提(男)哈
阿不都熱西提(男)維
米合來依(女)維
阿里旦(女)維
五小(17)
教師:
高茹惠(女)漢
學生:
王 利(男)漢
侯 培(男)漢
汪 旭(男)漢
張 晗(女)漢
孫妍婕(女)漢
張媛媛(女)漢
尹思敏(女)漢
陳 楠(女)漢
田 甜(女)苗
馬 婷(女)回
張 靜(女)漢
何翔飛(女)漢
陳麗娟(女)漢
馮 艷(女)漢
齊 甜(女)漢
韓建國(男)漢
六小(27)
教師:
王素岩(女)回
彭月芳(女)漢
李月霞(女)回,司機
唐文婕(女)漢
關 莉(女)漢
學生:
邱文娟(女)漢
張 娟(女)漢
房 靜(女)漢
崔 俊(女)漢
劉敏娜(女)漢
范國強(男)漢
胡小月(女)漢
張穎鑫(男)漢
馬菁菁(女)漢
郭 峰(男)漢
李 偉(男)漢
馬 躍(男)回
賈 寧(女)漢
陳 偉(男)漢
馬 英(女)回
陳浩敏(男)漢
李 潔(女)漢
史 玲(女)漢
王 上(女)漢
毛秉賢(男)漢
王 成(男)漢
邵淑霞(女)漢
七小(18)
學生:
吳海燕(女)漢
朱春霞(女)漢
紀晨晨(女)漢
劉 潔(女)漢
張潔鳳(女)漢
曹 璐(女)漢
李 潔(女)漢
阿麗瑪(女)蒙古
秦 喆(女)漢
李 佳(女)漢
楊文杰(男)漢
哈依努爾(男)哈
李 龍(男)漢
劉 飛(男)漢
胡 強(男)漢
路靈彬(男)漢
張 磊(男)漢
卡力哈爾(男)哈
八小(82)
教師:
張 莉(女)漢
張惠玲(女)漢
張 艷(女)漢
周 真(女)漢
孟翠芬(女)漢
學生:
黃 靜(女)漢
古麗曼(女)哈
馬 婷(女)回
許 潔(女)漢
翟箐箐(女)漢
馬爾旦(男)維
薛東亮(男)漢
張 陽(男)漢
德都勒·孟娜(女)達斡爾
張 蕾(女)漢
劉 亦(女)漢
楊雪婷(女)漢
陳 琳(女)漢
白 雪(女)漢
吳晨曦(女)漢
白 潔(女)漢
邱 博(男)漢
巨 嘉(男)漢
陳 鵬(男)漢
蘭瑩瑩(女)回
朱 靜(女)漢
劉 挺(男)漢
魯 軍(男)蒙古
田洪波(男)漢
石 磊(男)漢
房 翔(男)漢
高雪淙(男)漢
王 悅(女)蒙古
汪雪峰(女)漢
賈 潔(女)漢
李 慧(女)漢
李 炫(男)漢
古麗皮拉(女)哈
劉 玥(女)漢
田 斌(男)漢
朱 博(男)漢
方 明(男)回
周 儀(男)漢
合瑪提·波拉提(女)哈
劉 潔(女)漢
阿克巴爾江(男)維
鎖 平(男)回
程 成(女)漢
李 翔(男)漢
徐冬玥(女)漢
劉聰鶴(女)漢
鄭筱雪(女)漢
李 翠(女)漢
周 婧(女)漢
陳小庚(男)漢
青 歡(女)漢
蘭 希(女)漢
劉 璐(女)漢
馬 鑫(女)漢
石 蕾(女)
鄒 倩(女)漢
孫文靜(女)漢
孔立俊(男)錫伯
劉 瑩(女)漢
張 傑(男)漢
王 茹(男)漢
陳 瑞(女)漢
畢藝娜(女)漢
高曉寅(女)漢
張 川(男)漢
馬 玎(男)回
曹 婧(女)漢
陳 玲(女)回
艾孜買提(男)維
趙 兵(男)漢
李 睿(女)漢
宋 濤(男)漢
李 業(男)漢
陳 鈺(女)漢
王雲川(男)漢
徐 超(男)漢
許 妙(女)漢
劉志軍(男)漢,黨校電大
朱 華(女)漢,局生活總公司工會
李月菊(女)漢,局運輸公司幼兒園
阿提坎木·吐爾洪(女)維,克區民政局
自治區教委(17)
李岳漢(男)漢,自治區教委督導室正處級督學
阿克木江(男)維,自治區教委正處級督學
買迪(男)哈,自治區教委普教處副處長
乃比江(男)維,自治區人民政府科教處副處級調研員
王新康(男)漢,烏市天山區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張建新(男)漢,烏市新市區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夏爾班(女)哈,自治區教委師範處幹部
喬長荃(男)漢,自治區教委體衛處副處長
艾爾肯(男)維,自治區人事廳幹部
趙連玉(男)漢,自治區教委計財處幹部
李勁松(女)漢,自治區財政廳文行處幹部
梁君怡(女)漢,自治區教委教研室幹部
馮 江(男)漢,自治區教委普教處幹部
阿里木(男)維,新疆教育報刊記者
哈自艷(女)哈自治區人大教科文委幹部
艾尼熱西提(男)維,自治區教委工農教育處幹部
吳文斌(男)回,昌吉州教育局督導室副主任